申請離婚 戶籍地址不同申請離婚 申請離婚 戶籍地址不同 我結婚以後 戶籍一直沒有遷到先生家~那我結婚兩年多 可以直接申請離婚嗎??
可以直接申請離婚嗎?????????再台灣結婚容易,離婚難阿!!再這先提供您離婚十大要素給您參考: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具有下列離婚原因,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另同條第二項規定,如夫妻一方具有上揭離婚原因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得請求裁判離婚。

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此等離婚事由之規定,如果婚姻同時存有數項事由,亦得合併主張之,並不受只能主張一項事由之限制。

基本上只要構成以上十項其中一項,就可以直接訴請離婚冒昧請教您,為何想結束這段婚姻呢?妳的問題或許我能夠幫你解決,但需要先對事情有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效的協助妳教導妳有任何疑問或是需要協助可以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或敲我即時通祝福您順心~~~~~
如同樓上所說民法規定 的確如此一般來說不是協議離婚就是裁判離婚離不離婚跟你的戶籍有沒有遷進夫家是無絕對干係的要看你能不能舉證訴請離婚的理由勸你先協議看看 能真的不行再去按鈴吧
請問你要離婚你先生知道嗎??你們有協調過嗎??雙方都同意離婚嗎??如果已經談過,也協調過,例如有小孩監護權歸誰等~~這ㄍ都要先說好得唷,單方面要離婚是不行的,因為現在離婚的話是需要雙分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的,這是為了規避說只有一方自己單方面的要離婚,如果是因為分居要離婚,那也必須最少滿6ㄍ月以上,才會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的,您還是先溝通好事不是雙方面都一致的想法才可行唷,基本上如果都同意的話,就算戶籍地不一樣,還是只要選擇一方的戶籍地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了~~給你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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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71104848 申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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