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是不是一個邪惡的神或一個能極度忍受極端邪惡的神?神達電腦 耶和華是不是一個邪惡的神或一個能極度忍受極端邪惡的神? 耶和華是不是一個邪惡的神或一個能極度忍受極端邪惡的神?
簡單來告訴你耶和華 是上帝 是神 他創造了宇宙萬物 他是慈愛的上帝他有豐富的憐憫和慈愛他愛你愛我 愛世上每一個人至於這世上許多極刑 惡事並不是他造的而是因為 起初 人犯了罪最近入了人心 你所能知道的惡事說謊 偷東西 驕傲 姦淫 毒害 憎恨 歧視 殺人 都是出於罪的 上帝他與最為仇 他不能容忍罪人因為犯了罪 虧缺了神的榮耀 所與導致與神隔絕 得不到上帝的平安和喜樂但是上帝他仍然愛我們 他卻不能容忍與罪同在一起所以上帝為什麼差遣耶穌來到世間 釘在十字架上 流出保血 成為挽回祭 潔淨我們的罪
殺人魔王耶和華 方舟子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 ——詩136:1 這篇詩篇的作者可夠幽默的,他一句一個上帝的「慈愛永遠長存」,卻列數耶和華的殺人業績:「擊殺埃及人之長子」、「把法老和他的軍兵推翻在紅海裡」、「擊殺大君王」、「殺戮有名的君王」、「殺戮亞摩利亞王西宏」、「殺巴珊王噩」等等。

其實這一切,不過是殺人如麻的耶和華的戰績中的極少的一部分罷了。

我讀《聖經》,每每讀得毛骨悚然,這位被基督徒視為愛的化身的耶和華,是多麼的可怕、可怖、可憎,人若有一丁點的過錯,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那位撒但跟他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老實說,我懷疑《聖經》中的這位耶和華,才是真正的撒但,幾千年來的耶和華信徒都拜錯了神了。

而每當我看到純潔善良的小姑娘對血淋淋的《聖經》看得津津有味,我總是覺得不可思議。

人,確實是一種難以理解的動物。

讓我們先來看看耶和華親口頒布的律法,據耶酥的教誨,即使天地毀滅,這些律法也不可廢。

不知今天的十六億基督徒,還有多少人在奉行這些慘無人道的律法?一、慘無人道的上帝律法: 凡是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須除掉。

(創17:14)〔由此看來,今天的中國男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都是該殺的。

)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出22:18)〔中世紀時大肆屠戮所謂的女巫,根據大概就在此了。

今天的巫婆、女氣功師之流,自然也都該死。

) 偏向交鬼和行巫術者,死。

(利20:6)〔看來神漢、男氣功師們也逃不過。

〕 星期日是安息日,敢在這一天工作者,死。

(出31:14,35:2)〔看來在星期天仍然勤勤懇懇去上班的無數海外中國學人也都該殺。

〕 咒罵父母者,死。

(利20:9,太15:6)〔你要是跟父母頂嘴,一不小心說漏了嘴,得,大難臨頭了。

〕 自然,上帝同樣在乎人們罵不罵他:褻瀆耶和華的名字的,用石頭打死。

(利24:16)〔上帝啊,我已經說了「殺人魔王耶和華」了,只好閉眼等著石頭砸下來了。

〕 以色列人,或以色列人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處死。

(利20:2)〔上帝怎麼那麼在乎以色列人的婚姻?〕 曾經有教徒為中世紀的屠戮異教徒辯解說:他們不是按聖經行事的,因為聖經宣揚的是愛,不會宣揚對異教徒的恨。

這樣的教徒,大概是從來不讀聖經的,中世紀的基督徒,比今天的基督徒對上帝的律法要忠誠得多: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22:20〕 對於異教徒,要把他們全部殺死,連他們城裡的牲畜都要用刀殺盡。

(申13:1) 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兒子、妻子或有過命交情的朋友引誘你信別的神,你要大義滅親,先下手把他們統統殺死。

(申13:6)〔幸好,我只是引誘別人不要信神,沒有引誘他們信別的神。

〕 自然,上帝對人類性行為更是樂於管束,以死威脅: 凡與獸淫合的,不管是男是女,總要把他治死。

(出22:19,利20:15,20:16) 男人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的,處死。

(利20:13)〔男同姓戀者,全部該殺!

) 新娘子被發現不是處女,沒有貞潔的證據,用石頭打死。

(申22:21)〔各位現代女性,千萬別結婚!

〕 與鄰居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一起治死。

(利20:10)〔不僅僅是朋友妻不可欺,而是鄰居妻,不可欺,而且連女方也處死。

〕 還有管得更寬的:與有夫之婦私通的,姦夫淫婦一併治死。

(申22:22) 與繼母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

(利20:11) 與兒媳行淫的,二人一起治死。

(利20:12) 人若娶妻,又娶了岳母的,三人一起用火燒死。

(利20:14) 人若取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還是異父同母,一起殺死。

(利20:17) 妻子來月經的時候同房的,夫妻一起殺死。

(利20:18)〔這也管得太多了吧,至於嗎?〕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用火燒死。

(利21:9) 若有處女已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要把這二人一起帶到城門,用石頭打死。

(申22:24)〔做女人真慘,左右是個死。

〕 若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將男的治死。

女的姑且念她孤立無助,就饒了她。

(申22:25) 這可都是上帝親口頒布的律法,如果你膽敢不遵守會怎麼樣呢?上帝就詛咒你要吃自己兒女的肉!

(利26:29,申28:53)〔要是上帝的詛咒靈驗,做今天的基督徒們的兒女可就慘了。


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

兵不捉賊,其罪大於賊;神不滅魔,其惡甚於魔。

以善為師者,只知一怒而塗炭天下生靈者為惡鬼;而未聞淹殺小孩、小雞、小狗的可稱上帝。

大同近了,上帝應當受審!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

(申4:24) 人若不歸向耶穌基督,就永遠做撒旦的子民撒旦的子民總是隨從自己的喜好而行事等到那人幾近無救時,撒旦便離開那人,讓他自生自滅直等到人子再來的時候,神要審判這世界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羅(14:11) 神的憤怒要降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只是時候還沒有到。


等待可以大開殺戒的日子....等待等待不知在何時不知在哪日祂仍未告訴我
每日有那麼多邪惡及殘忍的事發生....奇怪, 這關神甚麼事 ?那些是誰作的 ? 不人是嗎 ?那你說人該不該下地獄  ?那你說神對人有多忍耐 ?    
會【跟你算帳】,還談什麼【忍】?真是個白痴香港人你省省力氣吧想反基,你早得很基督徒比你還想反基這點道行還出來丟人現眼呵真是
邪惡本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人自己把這種部份定義做邪惡並且不容許它的存在所謂真理,就是有大到足以涵蓋善惡的格局你認為這是一種汙點但汙點既然存在,就表示那本來就是真理的一部份
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

除馬利亞之外;所有未婚懷孕、敢對丈夫不忠者,皆可稱淫婦。

而未懂仁義禮智者;不可妄稱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作——「大淫婦」!

除耶和華之外;所有叫女兒女替自己懷孕的,也都是獸父。

而未懂仁義禮智的;不可妄稱你們的天父耶和華作——「聖獸父」!

大同近了,上帝應當受審!


如果真有神那不是他的錯事在人為虛 就是 實沒有 就是 有既是全能的神 也是無能的神全看你怎麼看待你的問題只有你自己才會有答案

耶和華見證人,耶和華祝福滿滿,耶和華 耶穌,耶和華以勒,耶和華是誰,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耶和華拉法,耶和華沙龍,耶和華尼西,耶和華 英文耶和華,邪惡,上帝,憎恨 歧視,說謊 偷,榮耀,極刑,世上,十字架,耶穌

復活節|聖誕節|基督徒|教會|天國近了|舊約|聖歌|神蹟|做禮拜|聖經|十二使徒|教堂|聖靈|耶蘇|禱告|奉獻|十字架|上帝|聖經密碼|新約|猶大|傳道|彌撒|牧師|受洗|箴言|祈禱|詩篇|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20702878 神達電腦

網路知識收集中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