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懂法律的幫幫忙因為真不知道該怎辦><20點奉上了不離婚 離婚條件?懂法律的幫幫忙~因為真不知道該怎辦><20點奉上了 怎樣才能離婚?雙方都已經沒感情了也各過各的生活了女方向男方提出離婚的要求時男方都會東扯西扯不然就是直接回應女生說:要離婚可以呀!

先拿出幾百萬呀!

意思是要女方拿出錢給他他才願意離婚明知道女方做不到還故意刁難女方生活很痛苦很想離婚可是男方這樣使她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問有什麼辦法嗎?謝謝~
要離婚的最好方法除了和平協議再來就只有法律用法律你贏的了他嗎?堅持離婚的信念會讓你更痛苦甚至陷入一輩子悲哀無助可憐的生活念頭裡...別忘了你是個""人""還有自己的智慧和想法怎麼可以落入對方的威脅?我常安慰自己與朋友人若是不能自由...就讓自己的心情自由吧...當初為何會結婚?你愛他吧?應該說愛過他吧...這是事實...一輩子改變不了的過去所以要走出來...就要從原點下手若是因為沒感覺了...再硬著頭皮經營一次試試看若是因為有新歡了你更要開心一點過日子(還沒離開束縛...就有未來在等你囉...)我給過二個朋友這樣的建議一個成功離婚...而且非常和平...另一個重新拾回新婚的甜蜜現在告訴你你可以試試看...首先要有自己的工作經濟要獨立自主...還要給自己可以出門的理由第二...一定要學一個才藝 (我朋友學瑜珈)她每天開始做一些小打扮去上班不加班...但是一定先逛過屈臣士或是商場.鞋店.商店街才回家(下班後...回家前的時間是自己的...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若是有小孩可以帶小孩一起...讓自己跟小孩快樂一點)在家裡的廚房嘗試做食物...為自己的五臟打牙祭(剩下的才留在桌上...看誰吃...假裝幫另一伴也無所謂...吃人嘴軟啊)找時間學才藝...在家裡的客廳或是臥室...大大方方的存在與使用我朋友學了瑜珈後每天晚上在房間點著精油蠟燭放著心靈音樂練瑜珈不管要跟老公小孩說什麼...都先好便利貼...貼著不管老公要做什麼...去哪裡...她都只是說...早點回來...我會擔心...不管老公或是公婆說什麼...她都默不坑聲在家裡想像是在娘家一樣的自由生活與情緒但是凡是要忍住...一生氣就失效了...這樣過了半年其中一對...有了話題...感情更好了另一對...覺得老婆很獨立...活的很充實他自己的生活卻很沉悶所以老婆再說要離婚時...他就同意了...要離婚這樣的論點你要記住要先為自己活對方才會看見你的存在看見你的存在才會尊重你的存在尊重你的存在你的需求才會被接納你想離婚也是因為你有這樣的需求所以你要先為自己活...
http://tw.knowledge.yahoo.com/search/search_result?p=%E5%A6%82%E4%BD%95%E9%9B%A2%E5%A9%9A這是許多奇摩知識大大們的解答 你可以多看看 參考~!*或是你到自家附近的鎮公所~打104問你家附近鎮公所電話~一般來說鎮公所裡面有個~律師的免付費諮詢~但是有的鎮公所有(台北縣市大部分都有ㄉ) ~ 有的是沒有這項服務的~因為不知道你所在地~所以 你可以先打電話查你家鎮公所~問問看有沒有免費律師可以詢問*鎮公所裡面有調解委員會~因為聽你這樣說 妳們也耗了很久吧 可以再聲請調委會 適當的說出妳們的關係 再調委會中 或許可以得到大家的幫忙獲得你想要的結果。

凡事都要好好解決的 你想離婚的話 也真的要三思 不要後悔。

祝福妳
不知道妳有沒有聽過〝包離婚〞這個名詞!

通常當一對夫妻感情已經走入不堪,卻有一方不願好聚好散,基於某種原因,硬是要拖著致使另一方痛苦、疲勞,浪費美好的時光。

這時候就必須想一個辦法,讓對方〝無條件〞放棄婚姻。

由於這已經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了,妳先生若在婚姻存續中並無犯下任何離婚之要件(或是妳沒抓到),那法官不可能因為妳單方面的訴請而判決離婚,這種問題早已不是新鮮事了。

〝包離婚〞貴在〝設計〞二字,擺明說就是設計那不肯妥協的一方,讓他自願(心態的轉變)或是強迫(法律上舉證)他接受這個事實,〝設計〞的方式自然因人而異,但技巧的高低仍是有程度上的差別。

一生中的每一段時光都只有走這一次的機會,耗費在錯的人、錯的事上是一種遺憾,有些事只差在一步〝起而行之〞後,轉眼又已是數十寒暑,該是當機立斷的時後了。


如果還有機會 我想還是勸和不勸離請原諒我的意見 http://book.bfnn.org/article/0111.htm
下次結婚小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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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80601590 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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