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險,你買對了嗎?期貨避險 癌症險,你買對了嗎? 癌症險,你買對了嗎? 作者:楊心怡 出處:康健 第115期 2008/06/01 出刊 據統計,癌症患者的醫療支出為一般人醫療費用的7倍。
你知道你買了哪些保障?怎樣的保單適合你? 癌症已連續26年高居國人死亡原因之首。
而癌症治療費用又遠高於一般疾病。
健保局統計,每名癌症患者平均每年至少需花費12萬元的治療費用,醫療支出為一般人醫療費用的7倍。
但這還只是健保給付的部份,如果加上其他自費項目,該如何填補這個醫療費用黑洞? 許多人第一個想到的或許是「防癌險」。
大家會想:「既然它是特別為癌症設計的險種,應該就能幫助分攤罹癌的醫療費用吧。
」但事實上,鼎旺保險代理人公司總經理張琨建議,以防癌險搭配實支實付型與日額型醫療險,才能獲得較全面的保障。
30歲的謝小姐,兩年前因腹痛就醫,竟不幸被診斷出已罹患第四期結腸直腸癌。
但當時她因為家人與自己收入皆有限,無法放下工作全面就醫,又擔心無法負擔昂貴的標靶治療,因此先採用手術及化療的方式。
還好,她已投保了2單位的「防癌險終身附約」,與每天3000元醫療補助費及每次住院給付12萬元起跳的「綜合型醫療險附約」,再加上每天500元並有手術給付的「定額型醫療險附約」,她的保險代理人評估後告訴她,以她目前所擁有的醫療保險,絕對負擔得起像標靶治療這類的鉅額醫療開支,她才終於安心接受治療。
謝小姐每年只繳了近1萬元保費,罹癌的這一年半中,卻已陸續申請到100多萬的醫療保險理賠金。
三大指標,幫你選對防癌險 幾乎各家保險公司都有防癌險商品,但每家保單的每單位保費、給付條件與理賠金額差距甚大,購買前,還是要「貨比三家」。
究竟該如何檢視自己的防癌險保單內容是否足夠?張琨認為,重點應先擺在給付項目、給付金額與給付限制。
1給付項目是否符合需求? 先問自己:「如果不幸罹癌,最可能遇到或最需要的給付和保障有哪些項目?你個人最重視的項目和需要的給付是否足夠?」 許多人在投保時只考慮到「我目前的經濟狀況如何?每月或每年該繳的保費會不會增加我的經濟負擔?」即使保了,也可能是抱持著「有買就好」的心態,只買保費最低的「1單位」。
但台灣人壽資深區經理曾靜美認為,保費金額高低固然重要,還是要考慮自身健康狀況、家族病史,或工作、生活環境是否屬高風險環境,及是否為家裡重要經濟支柱等,來選擇真正符合需求的保單。
像初次罹癌保險金、癌症住院治療保險金、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癌症手術治療保險金、癌症化療保險金、癌症放療保險金、癌症出院療養(居家療養)保險金及癌症身故保險金,這幾項是目前防癌險保單一般會有的給付項目。
但除此之外,有些特別的項目,就要看是否符合你的特別需求,如「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可能較適合家中有乳癌病史的女性,「長期看護保險金」或許就適合家人較沒時間照顧病人的家庭,其他像豁免保費(一旦罹癌後可以免繳保費)、非癌身故保險金、骨髓移植、安寧照護等,就視各人重視的項目不同,來決定適合你的保單。
2給付金額是否足夠? 再問自己:「如果罹癌,你所重視與需求的項目,希望給付金額大概要多少?保單上所承諾的給付金額是否達到期望?」 全球人壽資深行銷經理陳秀卿提到,現在的防癌險愈發重視治療過程項目的給付,希望讓病人在罹病的過程中能得到較好的照顧,不像以前的防癌險,較注重身故後家人及受益人可以領到多少理賠金。
但這麼多的給付項目,各家公司的給付金額與限制也有所不同,得多方比較。
如「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目前多半是會給付住院前一週的門診,與出院後一或二週的門診。
現在愈來愈多患者是靠藥物控制病情,住院天數減少,卻需定期回診領藥,或是因為副作用或併發症而須經常回診追蹤,因此門診醫療保險金給付多少?給付幾次?就顯得愈來愈重要。
初次罹癌保險金也是同樣的情況,會依照罹癌狀況來給付,如原位癌(或低侵襲性癌症)的給付金額較低,非原位癌或某些特定癌症則給付金額較高。
部份防癌險保單會特別重視這項,理賠金額就會不同。
像這些差異,在金額上有時可能會相差5∼10倍,保戶一定要睜大眼看清楚,看這樣的差異與限制,你是否能接受?有沒有違背你當初投保的目的與需求?3給付條件有哪些限制? 除了給付項目與金額外,保單條款上的「小字」也非常重要,例如「限一次」、「限同一保單年度」、「限女性」、「限非原位癌」、「限非侵襲性癌症」、「限特定癌症」、「限癌症開刀前、後」、「限住院」、「限門診」,都是癌症險保單常見的給付限制。
張琨建議,檢視保單時,不但要逐項核對保單條款,有些限制也務必要問清楚: ■是否有給付總額限制?免得你以為琳瑯滿目的治療項目都有給付,但到頭來只拿到部份理賠,完全解決不了問題。
■有哪些除外條款(例如原位癌、第一期前列腺癌等不予給付或限制給付)?這部份一定要特別注意,以免遇到問題才發現它不在理賠範圍內,而無法申請理賠。
■手術與住院給付的金額、次數或天數有無限制?一個完整療程可能需住院多次,病情嚴重時,住院天數還會拉長,所以天數、次數的限制一定要弄清楚;尤其是「前後兩次住院的間隔日數限制」,有些公司規定要相距90天以上才符合第二次住院的給付條件,除嚴重影響治療機會,能獲得的保障也有非常鉅額的差異。
■是否給付住院時的化、放療?或是否化、放療二擇一給付?化、放療是目前癌症主要的治療方式之一,如果連這部份都有所限制,那就喪失保險的意義了。
■審核與檢驗的標準是否太嚴苛?等待給付時間多久?有沒有規定要至哪些醫院或醫師複檢,才能申請理賠?這些都關係到能否及時獲得理賠。
此外,曾靜美也提到,癌症險的生效日(一般是90日),及失效的原因都必須事前問清楚。
像有些保戶購買舊型的家庭防癌險,就可能因主約人身故、離婚,或子女年滿23歲而失效,得另外再加購個人防癌險。
每份保單都有10天的審閱期,投保前務必詳細閱讀條款,才不致忽略應有的權益。
完美組合:防癌險+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日額(定額)型醫療險 看起來,防癌險涵括的項目已經很多,為什麼還要再加買其他醫療險種? 現在有愈來愈多新的治療技術或藥物,可以幫助延長癌症患者的生命,但這些治療方式通常所費不貲,從年需60∼70萬的血癌、肺癌標靶藥物,到180萬的腎癌標靶藥物,不但健保不給付,甚至不在防癌險的給付範圍內。
「如果只有防癌險,是絕對不夠的,」張琨說。
搭配「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及「日額(定額)型住院醫療險」最符合經濟效益。
而且不需再額外買高額保費的看護險或重大疾病險種,就能得到全方位的醫療保障。
實支實付是根據住院期間各項開支,在投保的保險金額內,憑收據實報實銷,投保的單位多就賠得多;若能享有轉換成日額給付的權利,將對保戶更為有利。
陳秀卿認為,實支實付是一定必要的。
因為像膳食費、藥品費、病房差額,甚至是指定醫師費、看護費等「醫療雜費」,通常是醫療開銷中較大筆的支出,就可以實支實付來填補這部份的缺口。
日額型則是根據投保的單位數乘以住院天數來核算給付金額。
張琨指出,好的日額型商品,還會有手術、門診、居家療養等多項給付的好處,且憑「醫師診斷證明」為理賠依據,可視為收入損失、看護及營養品開支的財務補貼。
而像謝小姐所購買的「綜合型醫療險」,即日額給付與實支實付可以二擇一,保戶可視實際支出情況決定採用何種請領方式。
但不管購買哪種保單,最好在每年保單週年前,或自己的經濟能力、年齡及人生責任出現變化時,重新檢視自己的保單,確保定期險(一年期)能續保,並可從附約開始做適度地調整,才能真正擁有全生涯、全方位的完美醫療保障。
不一定要買主約!
雖然現在市面上推出不少主約形式的防癌險,但主約也意味著保費較高。
張琨認為,不妨先買一點必要的終身及定期壽險,再以防癌險、醫療險及意外險附約組合搭配,以確保買到真正安心的理想保單。
新規定!
副本也可申請理賠 自95年10月1日起,保戶可持副本申請「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理賠。
不過前提是,該公司已知道你投保了其他壽險公司的醫療險,且願意讓你重複投保;或你在同一壽險公司投保兩張以上實支實付型保單,保險公司才不能拒絕以副本申請理賠。
因此投保前還是要向保險公司問清楚相關規定,爭取自己權益。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152134 期貨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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