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都到戶政事務所嗎?離婚事務所 離婚雙方都到戶政事務所嗎? 離婚要雙方都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嗎?但是老公長期住院我和他的戶籍又不在一起要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嗎?
如是判決離婚,只需一方至戶政所辦理即可,如為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都要到同時到同一個戶政所辦理你的情況只要到其中之一的戶政所申請,如有特殊原因,戶政事務所多數有到府服務的服務,要確定他的意識清楚,具有表達能力現先生長期住院,建議你做法如下:首先建議以先生的戶籍地為離婚登記的戶政所請你本人到該戶政所帶著離婚協議書.雙方戶口名簿.二人身分證.印章.提出離婚到府服務的申請,經過排定時間(各戶政所宥於人力及時間,到府服務作法不盡相同)戶政所人員會到醫院現場核對人貌及詢問離婚意願後請對方在離婚登記申請書及換發身分證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俟回到戶政所後再辦理電腦登錄作業因此你要去戶政所二次當電腦登錄完成後,現場換發身分證,這些是可以電腦連線作業請你幫對方領取身分證後送到醫院給他,以及還戶口名簿至此算是全部程序完成
您好:依內政部民國 76 年 10 月 15 日函文所示:只需要向任一戶籍地辦理即可,但是恐怕無法代理(除非人在國外),供您參考,不過,建議您直接打個電話詢問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會更加精準。

全文內容:查夫妻設籍於不同戶籍管轄區者,協議離婚後其離婚登記可由雙方共同至 夫或妻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親自申辦,並由受理之戶政事務所於辦妥離婚 登記後將離婚登記申請書副本通報對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註記,又兩願離 婚申辦離婚記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辦理,辦妥離婚登記日期即為生效日期 。

參照本部七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台內戶字第四五五○七○號函規定, 不應有單獨申辦及離婚登記日期不一致之情事發生。

祝順利楊律師
必須雙方同時到場申報,以登記日為離婚生效日期。

攜帶離婚協議書、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個月內二吋相片三張。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祝你事事順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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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61300712 離婚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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