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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要看他再哪一周註冊結婚每一州的法律規定不一樣且離婚原因不同也不一樣如加州 10年以上的婚姻 假如其中一方賺的比另依方多 就必須赴贍養費以供給另一方可以雍有在原有婚姻中的衣食無慮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大名星要簽婚前協議書 就是不想哪天離婚後要負一堆贍養費 再者 所謂拿到財產 只有那在婚後產生的共同財產 兩人在婚前所雍有的錢財 全部不算在"分財產"的範圍 結婚越久 共同產生的錢財也越多越複雜 這也是那些好萊鄔明星 要請有名的離婚律師 來清算財產 免的離婚了 錢也沒了 參考資料 ^^ 淺見
我覺得要看雙方的溝通和協調吧!

而且也要看兩人的結婚時間的長短!

比方說:一個月~1年是完全不可能    二~五年是只給一部分    五至八年會給多一點至少我覺得要結婚八年以上較可能!

要不就真的要打官司了!


以李明依為例.是老公要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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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40400573 美國離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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