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離婚後還須回大陸辦理離婚登記嗎中國離婚 在台離婚後.還須回大陸辦理離婚登記嗎
老公一在的外遇讓我忍無可忍.終與和他離婚了.我是大陸新娘.在台以和他離婚.還須回大陸辦理登記嗎?
您已經取得台灣身份證, 您中國或台灣的唯一戶口就是台灣, 當然您只需要在台灣辦理離婚登記, 無須返回大陸辦理, 大陸已經沒有您的戶籍資料了台灣成立就可以, 大陸已經不再管理您的戶口或婚姻狀況了
需要~但不用他本人跟妳回大陸~1.妳把在台灣的離婚證明先拿去台灣的海基會登記2.妳回大陸後將離婚證書拿去妳們當地的法院申請離婚3.大陸的法院會寄你們那邊的離婚協議書給妳台灣的老公4.妳回大陸前先跟這台灣老公說清楚 等大陸法院寄來同意書時 讓他簽完名後寄回大陸法院似乎你們大陸法院會公告三個月或者不公告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但前面說的步驟是對的5.這樣辦就可兩邊都離婚了~祝福妳~
.妳好 :妳已經是台灣籍了 , 不在是大陸新娘結婚. 離婚 , 都和大陸那邊無關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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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臺灣身分證在臺灣辦理就可以了 因為妳已經是臺灣的人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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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42600201 中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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