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還是分居對小孩生活哪一種比較有保障離婚 生活 離婚還是分居對小孩生活哪一種比較有保障
老公前年才跟外遇三年多的對象分手沒幾個月又搞上一個面對老公一再外遇真的很痛苦想要離婚又怕養不起兩個小孩雖然離婚可要求扶養費但聽太多付幾個月的扶養費就不付的例子讓人很擔心也很兩難不知如何是好離婚對我跟小孩比較有生活保障還是分居對我跟小孩比較有生活保障簽離婚協議書該注意哪些事項或簽分居協議書有哪些對我跟小孩比較有保障的條例有哪些?謝謝各位~希望能給無助者一個答案~
Dear大大離婚協議書上有幾個大方向你要注意的哦☆子女監護權☆子女探視權☆子女扶養費☆財產分配☆家中物品分配☆保證人等責任☆居住所如果說你擔心扶養費付到一半不付,也不用擔心,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哦~下面有篇文章是轉載的你參考一下不給扶養費 可強制執行財產2006年09月02日蘋果日報 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 台南林小姐問:跟前夫離婚後,小孩的監護權歸男方,我連贍養費都沒有,但孩子仍跟我住,前夫每個月支付二萬三千元生活費與補習費,但今年老大上高中後前夫不願再支付學費,要小孩去辦助學貸款。
我平時擺攤維生,前夫月入八萬元,今年初他又娶了越南新娘,請問我應該怎樣爭取小孩的扶養費用?又聽說只要小孩滿十八歲,就沒辦法爭取扶養費了是嗎? 律師許乃丹答: 監護權若約定屬男方,原則上小孩跟男方同住,女方應負擔一半的扶養費,但來信卻說監護權在男方,小孩與女方同住並扶養,實際形同女方監護,故若男方不願負擔扶養費,女方可以提出二種訴訟,一種是「改定監護權」之訴,請求將小孩的監護權移轉給女方,同時一併請求男方每月應負擔若干扶養費(此部分可比較個人家庭生活開支情形、及參照行政院主計處依各縣市收支狀況所提出的每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表」作為計算標準,以金額較高者為請求標的較為有利)。
滿二十歲不再支付 另一種則是監護權仍屬男方,但女方因有實際扶養事實而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不論向法院起訴或申請調解皆可,要求男方每月按時給付扶養費,只要未按期給付,女方隨時可依判決或調解筆錄申請強制執行男方的財產。
同樣的,請求改定監護權訴訟若有遲未給付扶養費情形,也可申請強制執行。
至於小孩扶養費的請求,一般是滿二十歲即不再支付,除非另行約定需給付至小孩大學畢業或研究所畢業為止。
希望你可以及早決定對你好的方式哦~建議你也可以找專業協助幫忙參考資料:http://www.spydetect.com.tw/law02-21.htm
◎為什麼要抓姦?外遇的人總是極盡所能的隱藏,於是抓姦是揭發對方謊言的最好方式。
也有很多人出軌成性,一再保證不再發生,卻又一再的外遇;此時,抓姦也是很好遏止對方繼續外遇的方式。
而心灰意冷想要離婚者,抓姦掌握對方外遇證據,進而要求協議離婚或者裁判離婚。
◎抓姦成功之後,司法上您可主張之權利:1、 您可以訴請離婚或者不離婚。
2、 如果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也可追回配偶贈與第三者的財物)。
3、 離婚的話,子女方面爭取監護權或者探視權。
4、 請求配偶支付贍養費、子女教育費與生活費。
5、 另外也可以向配偶與第三者要求賠償。
其實不論離婚還是分居對於小孩而言就是少了其中之一 (妳或妳先生)重點是他有沒有肩膀會負擔應付的責任,有心的話不論離婚還是分居我相信對於小孩的照顧都是不變的,真的要簽離婚協議書或簽分居協議書的話最主要就是他一個月要付出多少在小孩身上(這也是妳最煩惱的),想清楚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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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40301202 離婚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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