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 康有為著作《大同書》(轉貼) 《禮記.禮運》的「大同」指的是一個百姓不利己的遙遠的原始社會。

這個理想社會的名稱再度出現在康有為先生二十六歲時所寫的《大同書》的初稿。

  《大同書》所描寫的社會是一個包括全世界在內的遙遠未來的烏托邦。

康有為認為人生和社會中所有的惡果決定於人心內在的自私自利的傾向。

在《大同書》裡作者拆毀自私的人類為保護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財產所建築的保障。

據康有為的說法,婚姻制度是創造與鞏固社會中不公正和男女之間不平等的主要因素。

如果要取消私人的所有權和私立的事業,非先取消婚姻制度和傳統的家庭觀念不可,康有為主張一種「同居合同」代替婚姻,合同有效時期限於一年,要是雙方同意,合同可以延長。

  大同社會沒有國界,地球分成許多編了號碼的正方形地區。

世界上的公民有秩序地由一個地區搬到另一個地區。

用這個方法,由氣候所決定的種族特點會漸漸地消失,因為黑種族的存在,世界公民的皮膚不可能變成全白,因此康有為主張超過種族界限的同居合同。

  國立的托兒所、小學、中學以及大學保證所有的孩子有受同樣教育的機會。

學校最後幾年,學生們除了一般的課程以外,還要學國家將來給他們指定的職業所需要掌握的知識和技術。

因為所有的生產資料都是國有化的,國家能很有效地按照社會需要調整教育的容量。

  康有為認為越來越發達的機械化會減少工作時間,因此,國家得設法讓人民享受業餘時間的活動。

各種各樣的電力運輸機很快把大同社會的公民從陸上、海上或者空中運到他們所願意去的地方,有設備完好的養老院建築在海拔高而風景很美麗的地方。

  《大同書》與馬克思的一八四八年出版的《共產主義宣言》有些共同的地方。

康有為不懂外文。

馬克思的著作一九二○年才譯成中文,所以康有為寫《大同書》的時候肯定沒有讀過馬克思的著作。

馬克思和康有為,如其他烏托邦主義者一樣,主張取消私有制、婚姻制度和所有的界限;兩位都提倡女性的解放和把所有的生產資料的國有化。

康有為認為大同社會是和平地漸漸發展的結果。

(在一八九七年發表的《孔子改制考》裡,康有為試圖證明這種和平的社會發展是孔子的政治思想中的一個重要的教義)。

《大同書》是康有為於1902年避居印度時所作,但其醞釀大同理想的時間則可上溯到1884年。

他在1884年撰成的《礼运注》中已第一次提出其大同理想, 1885年,他又“手定大同之制,名目《人类公理》”。

他在1884年撰成的《禮運注》中已第一次提出其大同理想, 1885年,他又“手定大同之製,名目《人類公理》”。

這部《人類公理》即是《大同書》的最早草本。

但是,《大同書》的成書時間較晚,而且一直沒有完稿。

戊戌政變後,康有為亡命海外,周遊歐美諸國,對《大同書》又作了補充和修改。

由於此書一直秘不示人,只在陳千秋、梁啟超等關係密切的弟子中流傳,因此,外界一直不知此書。

到了1913年,《大同書》才首次刊於發刊的《不忍》雜誌 ​​,而且只載了甲、乙兩部分。

直到1935年,亦即康有為去世八年後,《大同書》的書稿才經康有為的弟子們整理,由中華書局出版印行。

《大同書》全書共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部分。

甲部為“入世界觀眾苦”,極數人間多難多艱,提出應破除九界以歸“大同”。

以下九部分分述破除九界問題,其標題依次為:去國界合大地,去級界平民族,去種界同人類,去形界保獨立,去家界為天民,去產界公生業,去亂界治太平,去類界愛眾生,去苦界至極樂。

在《大同書》裡,康有為雜糅公羊三世說、《禮運》中的大同小康說、佛教的慈悲平等說、盧梭的天賦人權說和耶穌教的平等博愛自由說,加上耳食到的一些歐洲社會主義學說,構想出了一個“大同之世”。

在《大同書》裡:康有為描繪出了一個十分“美妙”的極樂大同世界:無階級、無私產、無家族、無邦國、無帝王,人人相親,人人平等。

康有為在教育上的貢獻在於,他為這個極樂大同世界精心設計了一幅未來教育制度的藍圖,這個藍圖基本上反映在《大同書》的己部《去家界為天民》之中。

人們常常疑惑不解的是:《大同書》中的教育理想同鼓吹君主立憲的改良主義教育思想天上人間,冰炭不容,為什麼會集中到康有為一人的教育思想之中?

這一奇怪的矛盾現像是與康有為的庸俗進化論思想分不開的。

在歷史觀上,康有為認識到社會進步之洪流滾滾向前,銳不可擋,但又只承認漸進,否定飛躍。

康有為在《大同書》和其他一些著作中,一再著重指出,“由君主而民主可無一躍飛越之理”,必須“合國漸進,君主漸廢”,因此,康有為在《大同書》中描繪了最完美的民主教育理想的同時,又指出這種民主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先經過 諸如 君主立憲之類的階段過渡,這大概即是康有為始而革命,終而保守,始而叱吒風雲,壯懷激烈,終而政壇無跡,消沉世事的一個原因所在,也是康有為將其《大同書》秘不示人的一個重要原因吧。


林書豪

參考資訊: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10707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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